公司收外汇后在外汇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公司收取外汇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外汇局进行登记。
登记时限
公司收取外汇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进行登记,具体登记时限如下:
单笔收取外汇等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当在收到外汇后的3个工作日内登记;
单笔收取外汇等值300万元人民币至5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收到外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登记;
单笔收取外汇等值100万元人民币至3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收到外汇后的10个工作日内登记;
其他应当登记的情形,应当在收到外汇后的15个工作日内登记。
登记方式
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外汇登记:
网上登记:登录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网站(www.chinamoney.com.cn),进行在线登记;
柜台登记:携带相关材料到外汇局柜台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委托具有外汇登记代理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所需材料
公司在外汇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外汇收支申报书(FXR表);
营业执照副本;
外汇收取证明材料(如电汇凭证、收汇通知书等);
其他外汇局要求的材料。
逾期登记的处罚
公司逾期在外汇局登记的,外汇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方式包括:
警告;
罚款;
责令改正;
没收非法所得;
限制或禁止收取外汇。
因此,公司应严格遵守外汇管理规定,及时在外汇局进行外汇登记,避免因逾期登记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