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社保生育报销涨钱,新政如何申请
近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对北京市职工生育保险的相关报销政策进行了调整。
新政内容
根据新政,从2023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将大幅提高。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生育津贴:**按202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发放,最低标准为每月3000元。
*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提高至2万元。
* **产前检查费:**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提高至1500元。
* **计划生育手术费:**计划生育手术费报销标准提高至1000元。
* **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提高至1000元。
新政申请程序
职工生育后,需要按照以下程序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1. **提出申请:**向参保单位提出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单位审核:**参保单位审核申请材料,确认职工符合生育条件。
3. **提交社保中心:**参保单位将申请材料及职工相关资料提交至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 **经办机构审核:**社保中心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5. **发放待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职工,社保中心将根据相关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待遇。
所需材料
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包括:
*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 职工身份证或社保卡
* 结婚证
* 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
* 计划生育证明
* 工资收入证明(近12个月)
* 医疗费用发票
* 产前检查费发票
注意事项
1. 职工符合生育条件,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限为自妊娠开始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分娩后12个月。
2. 职工在参保地以外生育的,应先向参保地社保中心申请相关书面证明,然后持证明及其他材料到生育地社保中心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3. 职工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期间,不得同时领取其他与生育相关的补助或津贴。
4. 单位应及时扣缴生育保险费,确保职工享有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