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仲裁补交社保期限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保,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补交社保。
## 计算期限
申请补交社保的期限为自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年内。在此期限内,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 申请流程
1. **收集证据**:收集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证据,如社保对账单、工资单等。
2. **填写申请书**: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写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缴纳社保的情况、请求补交社保的金额等。
3. **递交材料**: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递交至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
4. **受理审查**: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出具受理通知书。
5. **开庭审理**: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可提供证据、陈述意见。
6. **裁决**: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查明的事实,作出裁决,确认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事实,并责令其补交社保。
## 注意事项
1. **及时申请**:劳动者应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两年内及时申请补交社保,否则超过期限将丧失申请权。
2. **提供证据**:劳动者需要提供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证据,如果无法提供证据,申请补交社保将很难得到支持。
3. **协商解决**:如果可能,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避免走劳动仲裁程序。
4. **强制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