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保基数下限?
社保基数下限是指在计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时,最低可以使用的个人工资基数。社保基数下限的调整会影响社保缴费和未来领取的社保待遇。
2021年社保基数下限调整的幅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21年调整部分社会保险费基数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26号),自2021年5月1日起,全国社保基数下限普遍调整为2020年当地月平均工资的60%。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广东、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天津、山东等8省市社保基数下限上调3%左右;
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湖北、安徽、江西、湖南、海南、四川、重庆等11省市上调4%左右;
内蒙古、陕西、甘肃、青海、贵州、云南、西藏等7省区上调6%左右。
调整后的社保基数下限怎么算?
调整后的社保基数下限计算方法为:
社保基数下限 = 2020年当地月平均工资 × 60%
其中,2020年当地月平均工资由当地统计局发布。
调整后的社保基数下限对个人有何影响?
社保基数下限的调整会影响个人社保缴费、社保待遇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
**社保缴费:**社保缴费基数越高,缴纳的社保费用越多。社保基数下限提高后,一些低收入人群社保缴费会增加;
**社保待遇:**社保待遇与社保缴费基数挂钩。社保基数下限提高后,未来领取的养老金、医疗待遇等社保待遇也会相应提高;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与社保基数下限挂钩。社保基数下限提高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会相应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