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过期出车祸,全责方该承担什么责任
保险过期出车祸,全责方必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保险过期出车祸,全责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承担责任:
1、承担被保险人的赔偿损失
保险过期出车祸,全责方需要承担被保险人的赔偿损失。被保险人包括车主、驾驶员及乘客等,全责方对这些人员造成的损失要全部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2、承担保险公司的赔偿损失
保险过期出车祸,全责方还需要承担保险公司的赔偿损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赔付损失后,有权向全责方追偿。全责方对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要全部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保险公司赔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3、承担第三者的赔偿损失
保险过期出车祸,全责方还需要承担第三者的赔偿损失。第三者是指事故中除被保险人和全责方以外的其他人员,全责方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要全部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4、承担行政处罚
保险过期出车祸,全责方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保险过期出车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吊销全责方的驾驶证,扣押全责方的机动车。全责方还可能被处以罚款处罚。
5、承担刑事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保险过期出车祸,全责方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全责方在保险过期的情况下驾车发生事故,造成他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